2017財稅新政日新月異,會計人員的機遇終于來了!
發布時間:2017/11/13
2017年,被業界稱為“第二次營改增”,財稅新政日新月異,因此提醒各位財務人員,不要簡單地認為營改增已經過去和結束,其實剛剛開始,未來更要持續3-5年,財務人員的契機來臨,會計人員改變自己的機遇終于來了!
新政一
(1) 稅收實名制認證實施;
(2) 個人稅號時代全面來臨,
(3) 信用體系逐漸完善;
(4) 七證合一等多證合一已經開始;
(5) 金稅三期個人所得稅扣繳系統升級上線;
(6) 深入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
(7) 出臺《全國稅務稽查規范(1.0版)》;
(8)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印發《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
(9) 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
(10)金稅三期大數據評估更加深入;
(11)全面推行按商品和服務編碼規范開票是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全國發票管理的重點工作之一;
(12)全面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的僵尸企業;
新政二
(1) 自2017年6月1日起,將建筑業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
(2)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
(3) 自2017年5月1日起,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等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分別核算分別納稅;
(4) 自2017年5月1日起,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再跨區域預繳稅款了;
(5) 自2017年5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6)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前發生的營業稅涉稅業務,需要補開發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7) 自2017年5月1日起,實行實名辦稅的地區,已由稅務機關現場采集法定代表人(業主、負責人)實名信息的納稅人,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十萬元的,主管國稅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有條件的主管國稅機關即時辦結;
(8)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9)從今年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
(10)從今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
(11)從今年7月1日起,您就可以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了;
(12)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提 醒
(1) 近兩年財稅新政日新月異,營改增后續工作的重擔加上金稅三期上線后的頻頻預警企業以及稅務稽查下的嚴征管,逼迫財務人員必須天天學習;
(2) 只想不勞而獲、固步自封的會計必將被淘汰出局;
(3) 記?。簩W習是一種思維,學習是一種習慣,學習更是一種能力;
(4) 假若你沒有抓住去年的營改增,那么請一定要抓住“第二次營改增”,因為這是財務人員最好的時代,祝福我們都成就自己美好的會計人生!